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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網路有些很特別的新聞,
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呢?!
特別是以下這一篇:
高雄氣爆案開庭 3公僕不認罪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高雄氣爆震驚全國,去年起訴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12人,高雄地院20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現任高市府養工處長趙建喬及2名退休監工,3人對涉犯公共危險及業務過失致死均不認罪,旁聽罹難者家屬痛批推卸責任。氣爆箱涵當年監工不確實,時任工務局水工處幫工程司趙建喬、退休前副工程司楊宗仁、工程員邱炳文等3被告,應訊都強調沒有違背契約,全按圖監工並依程序及當時法律完成驗收。3人辯護律師也表示,中油在1990年申請建造管線是長途油管,非石化管線,被告無法預見中油會轉手管線及變更用途,事後更無負責追蹤、監督義務,且依當年法規箱涵並沒有禁止附掛管線。趙建喬喊冤說,驗收時他是主持驗收,但依慣例管線峻工是抽驗,他不用下去驗收,審判長石家禎一聽眉頭深鎖反問:「所以主驗只要在馬路上東張西望就好?」辯護律師連忙解釋,驗收有分工,有主驗、會驗、監驗、協驗等,一般是由要接管工程維護隊員下去排水箱涵會驗,因為基於同是工務局人員,彼此信任。楊宗仁說,依卷證資料,負責規劃設計箱涵的中鼎公司是在原始箱涵上方做一個三角形的繞升,底部長約5公尺、高度約30公分,但因為與鐵路道岔牴觸,所以另在往北20公尺地方又做箱涵,也就是後來的氣爆箱涵。邱炳文主張均按圖監工並說,完工後曾在3個月內多次發文中油要對方遷移管線,但因為事隔20多年已找不到當時書面資料。他澄清,無法預見如果管線不遷移,會在後來因侵蝕釀成氣爆。昨天開庭有多位氣爆罹難者家屬旁聽,庭訊結束有人認為3名被告所述在撇清責任,對當年監工不確實仍不願意負起責任,令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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